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河北省住建厅等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的若干措施》(冀建建市(2022)1号)等文件精神,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合理运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廊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操作细则》。 附件:廊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操作细则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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